一、中國電力改革的“前世今生”
中國的電力改革歷經四個重要階段。首階段(1978—1985年)聚焦于緩解電力供不應求的局面,通過實施“集資辦電”策略,有效解決了電力建設項目資金短缺的問題。隨后進入的第二階段(1987—2002年)旨在解決政企不分的問題,成立了國家電力公司,并提出了“政企分開,省為實體,聯合電網,統一調度,集資辦電”的二十字方針和“因地因網制宜”的發展策略。進入第三階段(2002—2012年)后,電力改革的重點轉向廠網分開和電力市場的培育。2002年12月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電改“五號文”)標志著改革的深化,提出了“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的十六字方針,并規劃了具體的改革路徑。該階段的改革目標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完善電價機制、優化資源配置以及推進電力行業的全面發展。盡管如此,由于國內外經濟環境和電力供需情況的變化,以及改革帶來的風險增加、利益沖突和觀念差異,改革進程遭遇了一定的阻礙。
到了第四階段(2013年至今),電力體制改革步入了新常態,市場化進程顯著提速,政策頻出,電力市場改革逐步落實,并更加重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電價制度的靈活性。在新經濟常態下,電力體制改革需要與其他領域的改革同步深化,共同應對能源和電力經濟面臨的新挑戰。
二、電改“9號文”的主要內容
自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實施(電改“5號文”)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電力行業破除了獨家辦電的體制束縛,從根本上改變了指令性計劃體制和政企不分、廠網不分等問題,初步形成了電力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格局。但是電力行業發展還面臨一些亟需通過改革解決的問題:
一是交易機制缺失,資源利用效率不高。
二是價格關系沒有理順,市場化定價機制尚未完全形成。
三是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各類規劃協調機制不完善。
四是發展機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面臨困難。
五是立法修法工作相對滯后,制約電力市場化和健康發展。
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重點和路徑是: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配售電業務,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推進交易機構相對獨立,規范運行;繼續深化對區域電網建設和適合我國國情的輸配體制研究;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進一步強化電力統籌規劃,進一步強化電力安全高效運行和可靠供應。
近期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
一,有序推進電價改革,理順電價形成機制
二,推進電力交易體制改革,完善市場化交易機制
三,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形成公平規范的市場交易平臺
四,推進發用電計劃改革,更多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五,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業務
六,開放電網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電源發展新機制
七,加強電力統籌規劃和科學監管,提高電力安全可靠水平
三、電改“9號文”解析
通過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設計打破電網在發電側單一買家和在售電側單一賣家的壟斷地位,來推動發電側和售電側的市場化交易,逐步形成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價格機制。在發電側方面,電改“5號文”至電改“9號文”發布時就有初步形成多元化的市場體系,“9號文”的發布促進了上網電價的市場化進程,有助于激發發電企業的活力,促使其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并為市場提供更多的電力供應選擇。同時,分離輸電企業有助于確保輸電網絡的公平開放,為發電企業和用戶提供公平的交易環境;在售電側方面,鼓勵和吸引電力用戶進入電力交易市場,形成多元購電主體,為用戶提供更多的選擇和更好的服務。這有助于推動售電市場的競爭和創新,提高電力供應的效率和質量。
通過精心設計的“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電網公司在發電側作為唯一買方以及在售電側作為唯一賣方的壟斷地位被打破,進而推動了發電側和售電側的市場化進程。這一變革逐步塑造了一個由市場決定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政府制定輸配電價的價格機制。在發電側,從電改“5號文”到“9號文”的發布,市場體系已經初具多元化形態。特別是“9號文”的推出,進一步加快了上網電價市場化的步伐,激發了發電企業的活力,促使它們提升生產效率,降低成本,并增加了市場的電力供應選擇。此外,分離輸電企業保證了輸電網絡的公平開放,為發電企業和用戶創造了公平的交易環境。在售電側,鼓勵和吸引電力用戶參與電力交易市場,形成了多元化的購電主體,為用戶提供了更豐富的選擇和更優質的服務。這一系列措施不僅增強了售電市場的競爭力和創新能力,還提高了電力供應的整體效率和質量。
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形成公平規范的市場交易平臺。改變電網企業集電力輸送、電力統購統銷、調度交易為一體的狀況,將原來由電網企業承擔的交易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實現交易機構相對獨立運行。電網企業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收入來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為了進一步完善電力市場,必須建立健全的市場交易規則,并確立一個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這樣的舉措將確保所有市場參與者能夠在公平的環境下展開競爭,從而促進整個電力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為提升跨省跨區電力交易機制的效能,采取以中長期交易為核心,輔以臨時交易的靈活模式,以此加速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進程。此舉旨在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廣泛區域內的優化配置,確保電力資源充裕的地區能夠高效地向缺電地區輸送電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及其在平衡供需余缺方面的調節功能。
到2023年,“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電力市場總體格局初步形成。電力市場政策持續完善,相繼出臺了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等一系列文件。電力市場體系日益健全,中長期與現貨市場協同開展,形成了包括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交易的電力市場體系。電力市場運作機制更加規范,組建北京和廣州 2 個電力交易中心和 33 個省級電力交易中心并實現相對獨立運作。“統一市場、協同運行”的市場總體框架基本形成。市場交易在空間范圍上覆蓋了省間、省內,在時間周期上覆蓋了中長期交易及日前、日內現貨交易。市場交易電量和市場主體數量均創歷史新高。2021年,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3.7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7.2%,占全社會用電量的44.6%,是2015年市場化交易電量的近7倍,年均增長約40%。2022年,市場交易電量已占到全社會用電量的60%以上。
在“雙碳”戰略指導下,新能源產業的迅猛發展正在重塑全球能源格局。新能源,特別是風能和太陽能,因其可再生性和清潔性,被視為實現低碳經濟的關鍵驅動力。隨著技術的進步,這些能源的成本正在迅速下降,使得它們在經濟上越來越有競爭力。
然而,新能源的間歇性和不可預測性也給電力市場和電網帶來了挑戰。例如,太陽能發電量在白天和晴天時最高,而在夜間和陰天時則大幅減少。同樣,風力發電也受到風速變化的顯著影響。因此,新能源的接入要求電網具備更高的靈活性和調節能力,以平衡供需并確保供電的穩定性。
為了應對這些挑戰,電網運營商和電力市場參與者必須采取創新措施。這包括發展先進的電網管理系統,如智能電網,以及實施需求響應策略,以鼓勵消費者在電力供應充足時增加用電,在電力緊張時減少用電。此外,儲能技術的發展對于平衡新能源的波動性也至關重要。同時,電價機制也需要適應這種新的能源結構。例如,峰谷電價可能需要重新調整,以反映新能源發電的特性。此外,為了鼓勵分布式發電和能源的自給自足,一些地區可能會引入新的電價政策,如凈計量制度,允許用戶將自家生產的剩余電力賣給電網,并按產生的電量獲得補償。
總的來說,新能源的快速發展和并網裝機數量的增加正在推動電力市場和電網向更加高效、可持續的方向發展。雖然這一轉型過程充滿挑戰,但它也為創新和經濟增長提供了巨大的機遇。通過合作和持續的技術創新,我們可以朝著更加綠色和可持續的未來邁進。